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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网友相约自杀

被救者拟不起诉?

时间:2021-06-17

来源:市院

录入:方正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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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阳光司法,防止错案发生,有效维护和保障了人权!”6月7日,哈尔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学军作为听证员,参加哈尔滨市检察院对一起网友相约自杀,被救者涉嫌故意杀人案公开听证会时说。
 
 

 

 
 
 
近日,哈尔滨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犯罪嫌疑人余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时,发现该案案情特殊:余某与被害人尹某在网络相识并相约自杀,后二人在尹某家以烧炭方式实施,结果造成尹某及其父亲死亡,余某被救,在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认为证实余某构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听取多方意见,拟对其不起诉。

 

 

 

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6月7日,哈尔滨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亚强等参加听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金力陪同参加。同时,还邀请市人大代表、香坊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5人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委托人到场参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珮主持听证会。
 
 

 

 

释法说理,提升案件公开质效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详尽介绍,对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充分阐释,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委托人充分表达了意见。在全面了解本案案件事实、不起诉理由、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对听证会议题进行了分析和评议,并形成了评议意见,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余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接受监督,践行检察为民理念

 

香坊区人大代表张城玮:“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的形式非常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检察官的工作点赞!”

 

人民监督员许春生:“公开听证体现了公开、公平,检察院通过透明的听证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们纷纷表示,案件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以公开促公正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有效途径。

 

 

 

征求意见,提高法治服务水平

 
听证会后,检察官向各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发放了《哈尔滨市检察院重罪工作征求意见表》,代表们表示通过此次听证会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规范司法、阳光司法的浓厚氛围,并就“如何更好开展检察工作”、“密切代表们与检察机关联系”、“共建平安哈尔滨”等方面提出了10余条宝贵意见建议
 

 

 
下一步,哈尔滨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结合案情,综合听证意见,对案件依法办理。同时,将进一步着力推动重罪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不断增强办案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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