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亲自办案 捕前公开审查效果好
时间:2017-06-23
来源:方正县院
编辑:张微影
录入:张微影
审核:戴宝忠
【字体:大 中 小】

2017年6月21日,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次捕前公开审查会议,对检察长陆小庆亲自办理的郭广志故意伤害案进行捕前公开审查。
2017年6月6日郭某因琐事在电话里与某发生争吵并相互谩骂。刘某找到郭广志住处问他为啥在电话里骂他,在进门时郭广志用菜刀将刘忠宝左侧背部砍伤, 2017年6月16日,公安机关对郭涉嫌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6月17日犯罪嫌疑人郭某被刑事拘留。亲戚朋友、邻里之间感情实属不易,和睦相处才是根本,因为琐事引发流血事件,教训更是惨痛。于法,此案致人轻伤,当惩;于情,嫌疑人与被害人相熟,冲动是魔鬼,可惜;于理,案发后嫌疑人懊悔不已,诚恳要求被害人宽恕,如何减少积怨,和谐共处,应思。
办案要质量,更要效果,今年年初,方正县检察院检察长陆小庆同志就主动提出检察长要主动承办案件,郭某伤害案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审查批捕后,陆小庆检察长主动提出要尝试采用捕前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这一案件,为方正县院通过捕前公开审查的方式办案开个头,打个样。
陆小庆检察长承办案件后,与助理人员认真对嫌疑人进行细致讯问,约请被害人听取他们的意见,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解释,被害人同意与嫌疑人进行和解,对嫌疑人的经济情况表示理解,没有提出过高要求,嫌疑人亲属对被害人的宽荣大度十分感激,使得捕前公开审查有了坚实的基础。
6月21日,郭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逮捕前公开审查会议在方正县检察院会议室召开。陆小庆检察长、刘彬副检察长、侦查监督科长张志宏、侦查监督书记员李晨睿、被害人刘某、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侦查人员共同参加会议。会上首先由侦查人员介绍案情,陆小庆检察长亲自询问被害人核实案件有关具体情况,并从被害人利益,怎样从利于和谐相处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认真听取被害人及辩护律师意见,犯罪嫌疑人家属诚恳的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并提出1500元赔偿的理性标准,嫌疑人家属十分感动,表态日后有条件时一定尽所能再给被害人一定初偿。刑事和解顺利达成。侦查人员、涉案双方,辩护人员及相关列席人员对和解达成都表示满意、认同。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郭某系初犯、偶犯,本案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不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案件承办人陆小庆决定对郭做出不予逮捕决定。
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面对方正县检察院案多人少的实际,方正县检察院加大领导亲自办案工作力度,目前已入额的4名正副检察长亲自办案28件。占全口径案件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