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文身,保护“少年的他”
时间:2022-06-29
来源:方正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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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按照省、市院《关于开展防止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期,方正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活动,重点走访排查文身店、美容美甲店等市场主体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的问题,同时宣传普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向其告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经联合走访排查,发现辖区内有文身店、美容美发店、美甲店等市场经营主体均涉及文身项目,走访了英绣轩、爱美尔医疗美容中心、丽凤美容院、小庆文身等经营场所,对这些经营场所执业人员有无从业资质、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文身、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进行重点排查,未发现有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的现象存在。活动中未检检察官同时向经营者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宣传单,就未成年人文身会造成的伤害如就业阻碍、“不良少年”的标签、对皮肤的伤害以及“洗文身”的困难等着重宣传,并要求其在显著位置标志“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字样,如不能判断是否为未成人应当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经营者纷纷表示,一定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方正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源头治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止文身“刺痛”孩子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