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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护航成长”

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强制报告“五进”之“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2-06-30

来源:未知

录入:方正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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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介绍: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不断上升,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制度”写入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司法防线,及时发现、预防、阻止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上级院《关于开展强制报告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方正县检察院于6月20、21日深入县实验小学、第三中学,6月28、29日深入县第二中学、宝兴小学校分别开展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主题宣讲,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的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提醒学生们如果存在被侵害的法定情形,一定要向班主任老师或其他教职员工反映,以便老师们能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以便阻止针对未成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向老师们传达了一旦发现学生身体或精神上存在异常,一定要及时询问了解情况,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如果发现问题而不及时报告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课后,检察官还与学校老师召开了座谈会,就老师们针对强制报告制度方面存在的疑问如“这个报告是必须报告还是可以报告可以不报告?”“如果老师没有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形是否免责?”“一旦发现九类情形要向哪里报告?怎么报告?”等一一解答,老师们纷纷表示一定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认真学习《未保法》《强制报告意见》等法律法规,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去年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之际,方正县检察院召集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共青团等十一个单位及部门召开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及入职查询工作推进会,会签了相关文件,建立了关于强制报告的各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一年来,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未发现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情形而不报告的问题。
       接下来,方正县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强制报告“五进”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医院、宾馆等接待场所积极宣传强制报告制度,解读重点条文,对落实不到位的重点领域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小贴士: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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