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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禁烟 检察院也助一把力

时间:2020-09-21

来源:方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杜建宝

编辑: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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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戴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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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的原则,方正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能中坚持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法律监督,打响了全市以公益诉讼助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第一枪”。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接触烟酒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伤害。在了解到县内部分中小学校周边有超市、仓买销售烟酒的情况后,第三检察部干警对辖区内5所中小学校周边的近20户商家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除了部分商家因距离校园太紧不允许经营烟草制品外,其它经营烟酒的商家大部分未依法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甚至有些商家不知道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律规定,根本没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方正县人民检察院为修复被打破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这道“防火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禁售烟酒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经省院审核批准后,向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上述部门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加大对辖区内商户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消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隐患。县烟草专卖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印制了“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标志贴,发放给各烟草零售商家并张贴在显著位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所属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商户开展了一次大排查,责令没有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商户立即整改。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社会、学校和家庭应该协作配合,共同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防范和消除各种隐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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