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农村黑恶势力 建立“两委”班子监督机制
方正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监督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
时间:2019-11-07
来源:方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晨睿
编辑:卢伟
录入:卢伟
审核:戴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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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支部行不行,关键看支书”村“两委”能否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解决好“人”的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督导扫黑除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19年11月6日,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协同方正县委组织部进入辖区得莫利村和吉兴村,开展对基层村组织“两委”班子成员选举工作督导和监督,同时,围绕基层扫黑除恶工作重点突出问题进行宣传讲解。

在县辖区得莫利村和吉兴村“一肩挑”村委会班子选举会上,方正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干警逐一向到场的村民代表发放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单,对基层村组织可能涉及的黑恶犯罪类别进行一一讲解,并通过真实案例对村民真正理解认知“黑恶犯罪”形成触动。院扫黑办干警讲到,黑恶犯罪已经不单单仅在经济、社会方面损害人民利益,与民争利,还将触角伸入基层政权建设方面,直接侵害着农民的利益,譬如发现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村民们应勇于揭发、积极举报提供线索,检察机关本着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利益的工作原则,将坚决予以打击消灭。

自“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的领导,提高思想政治站位,结合本辖区基层组织情况,因地制宜,通过走访调研,针对打击基层组织中黑恶势力犯罪制定“两个突出”、“一个利用”、“两个坚决”的工作机制:
(一)突出检察机关工作职能作用。利用检察建议、立案监督、监督移送犯罪线索等手段,开展对“两委”班子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监督工作;
(二)突出监督领域和重点。从排查“两委”班子情况入手,根据辖区内村集体等基层信息,排查是否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一换届选举和利用家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三)利用扶贫和一切下乡工作契机,下到村民委员会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讲清楚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和处理结果。
(四)坚决将监督工作中发现扰乱社会秩序、殴打他人暴力、破坏基层正常经营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惩处,对公安机关审查不准确、案件搁置等情况予以监督立案,对违法办案、包庇犯罪等行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坚决将“两委”班子中党员、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及参与破坏社会秩序、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审查。
县组织部科教科科长商福明对县检察院积极参与“两委”班子组织建设监督工作表示肯定,他讲到,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这次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工作真真切切传达到基层,是保障基层组织纯洁,维护基层组织健康稳定的有力举措;与此同时,得莫利镇党书记马金明也由衷感谢县委组织部和检察机关对基层村组织选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尤其对检察机关讲解有关基层黑恶势力犯罪感触很深,他表示,检察机关的到来帮助村民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更是提醒了我们重视在基层组织建设中所应尽职责,警醒我们基层党员干部不要“作恶”和“变黑”,要真正为百姓谋福利,干实事。

在县辖区得莫利村和吉兴村“一肩挑”村委会班子选举会上,方正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干警逐一向到场的村民代表发放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单,对基层村组织可能涉及的黑恶犯罪类别进行一一讲解,并通过真实案例对村民真正理解认知“黑恶犯罪”形成触动。院扫黑办干警讲到,黑恶犯罪已经不单单仅在经济、社会方面损害人民利益,与民争利,还将触角伸入基层政权建设方面,直接侵害着农民的利益,譬如发现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村民们应勇于揭发、积极举报提供线索,检察机关本着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利益的工作原则,将坚决予以打击消灭。

自“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的领导,提高思想政治站位,结合本辖区基层组织情况,因地制宜,通过走访调研,针对打击基层组织中黑恶势力犯罪制定“两个突出”、“一个利用”、“两个坚决”的工作机制:
(一)突出检察机关工作职能作用。利用检察建议、立案监督、监督移送犯罪线索等手段,开展对“两委”班子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监督工作;
(二)突出监督领域和重点。从排查“两委”班子情况入手,根据辖区内村集体等基层信息,排查是否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一换届选举和利用家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三)利用扶贫和一切下乡工作契机,下到村民委员会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讲清楚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和处理结果。
(四)坚决将监督工作中发现扰乱社会秩序、殴打他人暴力、破坏基层正常经营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惩处,对公安机关审查不准确、案件搁置等情况予以监督立案,对违法办案、包庇犯罪等行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坚决将“两委”班子中党员、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及参与破坏社会秩序、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审查。
县组织部科教科科长商福明对县检察院积极参与“两委”班子组织建设监督工作表示肯定,他讲到,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这次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工作真真切切传达到基层,是保障基层组织纯洁,维护基层组织健康稳定的有力举措;与此同时,得莫利镇党书记马金明也由衷感谢县委组织部和检察机关对基层村组织选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尤其对检察机关讲解有关基层黑恶势力犯罪感触很深,他表示,检察机关的到来帮助村民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更是提醒了我们重视在基层组织建设中所应尽职责,警醒我们基层党员干部不要“作恶”和“变黑”,要真正为百姓谋福利,干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