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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 亮剑林中豪宅

方正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19-11-07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杜建宝

编辑:卢伟

录入:卢伟

审核:戴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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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大计。今年7月份以来,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方正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走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等行政机关,排查对非法占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
       
       在走访自然资源局时,发现该局于2017年办理的郭某违法占用林地修建别墅案,责令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一直未得到有效执行。遂依法调取了该案的行政处罚卷宗,询问了具体办案人员,并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实施现场勘验检查。查明郭某于2016年在双凤湖景区非法占用林地427.1平方米,修建二层别墅一栋,建筑面积161.74平方米。县自然资源局对郭某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自动履行处罚决定,该局虽然已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在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又擅自撤销了执行申请。自然资源局怠于申请执行的行为导致该案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历时两年多未能得以履行,违法状态持续存在,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迟迟未能恢复。
       
       9月19日,方正县检察院依法向县自然资源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对郭某非法占用林地修建别墅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县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多次进行劝说,动员当事人依法履行处罚决定。方正县检察院亦向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在多方共同努力下,郭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近日自行拆除了修建的别墅、退还了违法占用的林地,并承诺于明年春季恢复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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