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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人民检察院“一个高度三个开展”

全面完成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

时间:2019-05-17

来源:方正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卢伟

录入:卢伟

审核:戴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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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方正县院首先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研究认识到,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是刑事执行检察的一项新业务,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开展这项工作就是要通过监督,进一步促进执法办案规范,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从而依法保障人权落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羁押嫌疑人的排查工作
        方正县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发挥派驻检察职能,由驻所检察官对看守所羁押人员进行逐案逐人核查,重点约谈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八类案件,并对重点约谈人员的羁押手续、入所检查登记、在押人员自然情况登记表等进行仔细查阅,通过此次排查,摸清了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人员、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及涉嫌严重毒品犯罪人员的底数、案件进展等情况,建立核查人员台账,其中符合讯问合法性审查条件的在押人员共计8人(含6名异地羁押人员),均已在审查前向侦查机关送达了审查决定书,为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了基础保证。
        三、全面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
        工作中,方正县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向被询问人讲解了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义、方式和重要性,消除了其心中的困惑;对询问中将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必要性做了解释,增强了在押人员对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信任感。在询问过程中,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主要对被询问人的抓获经过、讯问次数、讯问场所、讯问内容及参加讯问的办案人员进行了解,重点对被询问人在侦查期间是否存在被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变相非法取证等情形进行了审查,了解侦查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四、全面开展审查总结工作
        讯问合法性审查结论在庭审中的应用将提高庭审效率,有效解决被告人当庭提出证据异议的问题。以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常遇到被告人当庭翻供的情况,由于没有事先对证据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形成书面结论,因此陷入被动。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将证据合法性审查工作前移,有利于实现检察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排除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防止和排除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和审判程序。
        此次方正县人民检察院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开展,标志着该院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全面启动,为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假错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高重大案件办案质量提供了重要支撑,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的新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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